| | 咨询主题: | 出租房产房产税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冯会计 | 咨询时间: | 2018-05-07 16:23:28 | 咨询内容: | 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按照什么期限缴纳?有没有相关法律制度,谢谢!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8-05-07 17:04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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