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主题: | 购买工作服的处理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李 | 咨询时间: | 2018-04-12 08:13:00 | 咨询内容: | 我单位系房地产企业,给营销人员在商场购买了统一工作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即不视同福利费).是否有税文对工作服 是统一定做和商场购买有区分处理》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增值税相关账务处理程序,建议您参考企业会计准则。
二、您所述的业务由国税部门受理,建议您咨询国税部门(联系方式:拨打12366按1号键,或登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官网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8-04-12 09:45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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