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主题: |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季度)个人所得税如何电子申报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王先生 | 咨询时间: | 2018-04-09 15:28:49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单位为有限合伙企业,2016年税务认定税种有“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季度)个人所得税”,以往均通过地税局网站“个人申报”模块申报,现所有税种均在12366平台申报,但12366平台上无法找到相应申报表。请问现在该如何操作?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至主管地税机关开通自然人网上申报功能。在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个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选择相应的申报表,据实申报纳税即可。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8-04-09 16:31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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