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地方税务局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服务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4、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5、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
8、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10、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1、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
12、承办市地税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地址:庐城镇文昌西路165号 电话:0551--8732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