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于版面,仅是摘选)
1问:个人转让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目前,个人销售住房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的税率为5%,同时按营业税税款征收7%的城建税(市区)、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个人转让房产以个人住房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凭证或其他费用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收。我市征收率为住房转让收入的1%。
2问:个人转让住房目前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7号文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问: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如何征免个人所得税?
答: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以上三种赠与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问:个人出租房屋如何代开发票?
答:个人出租房屋,可到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分局或房产所在街道申请代开地税发票,并提供以下资料:房产证、租赁合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
5问:个人转让商铺应缴哪些税?
答:个人转让商铺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同时随营业税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问: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应缴什么税?
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7问:个人提供劳务如何申请代开发票?税率是多少?
答:个人提供劳务,申请代开发票,须提供以下资料:相关合同或协议书、付款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到所在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多人提供劳务的应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建筑业税率3%,服务业税率5%)及随征的城建税(市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个人所得税和水利基金等。
8问: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9问:“三费一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以及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 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和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0问:国家支持和促进就业,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11问: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取得的收入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问:小型微利企业,目前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
答: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3问:主管税务机关如何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实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后,各主管税务机关于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可以根据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提供一联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因特殊需要需取得《完税证明》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设置的专窗申请开具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完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时开具《完税证明》。
14问:个人参保者如何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以个体身份参保首次缴费的,于每月1日—24日到社保参保代理窗口申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再持《养老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单》,向徽商银行各网点提供“个人社保编号”即可缴费。2010年10月1日起,缴费人缴费后,银行提供《电子缴税(费)付款凭证》,替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为今后逐步实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委托代扣等缴费方式做准备。
15问:目前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是多少?外资企业需要缴纳吗?
答:目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3%和2%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纳入征收教育费附加范围、2011年1月1日起纳入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范围。
16问: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吗?
答:凡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比例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标准:应交纳保障金=(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从业残疾职工数)×上年度当地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劳动报酬。个体工商户暂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