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肥市地税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征管情况如何?
答:存量房交易,关系交易双方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涉及的税种多、环节多、政策多,交易量大。在规范管理的初期,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低报价格,侵蚀税基,既造成税收流失、税负不公,也削弱了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2012年,由政府牵头,财政、地税、房产等部门联合开发了“合肥市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
简单地说,就是实行电脑动态评估,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以评估价替代合同价作为计税依据,据以计算纳税。它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更科学。评估价格是在政府招标的12家专业评估机构全面采集全市2000余个小区最新交易数据的基础上,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模型计算出来的,真正做到了“一房一价”。二是更规范。交易系统评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现了税收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更便捷。实现了审核与征收的有机衔接和信息共享,做到了“一次申报,即时办结”,有效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方便了纳税人。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有了很大发展,存量房交易市场日趋成熟,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面规范、不断完善。2014年,全市通过“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评估完成交易的存量房是4.02万套,在存量房交易环节通过地税部门征收入库的各类税款是15亿元。其中通过“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评估增加的交易额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