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负责庐江县范围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建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13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费)的征收管理,代收工会经费等工作。
县局内设办公室等12个职能科室,下设12个派出机构,截止2016年8月份,全县地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133人,其中:公务员118人,事业编制11人,工人4人。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县辖区内共有税务登记户16200余户,其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124户,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16户,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9户。
2016年1-8月份,庐江地税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3.8亿元,同比增长1.67亿元,增长13.7%,其中:地方税收10.2亿元,同比增收1.47亿元,增长16.9%,比上年提前2个月突破10亿元大关,税费收入和地方税收入总量在全省77个县(区)中均居第十位。多年来,全县地税工作保持稳健发展,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各项荣誉表彰200多项,其中县局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连续六届(第五届至第十届)荣获全省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荣获全市地税系统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全县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政风评议优秀单位,系统11个分局,均被授予县以上文明单位。长期以来,地方党委政府对地税工作十分重视支持,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税收环境不断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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