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纳税(缴费)咨询服务、税收(缴费)争议调解、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缴费)人投诉;承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重点企业的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和检查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