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2000年初巢湖撤市改区后,更名为居巢区地税局,2011年8月,随巢湖区划调整,县级巢湖市地税局挂牌成立。
目前,党组班子成员10人,局长1人,副局长7人,党组成员兼分局长1人,纪检组长1人;现有正式在职人员139人,协税人员59人,平均年龄44岁;在职人员全部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6人,本科学历108人;70人取得初级以上职称,注册税务师6人,注册会计师2人。
巢湖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共设14个科室;下辖1个稽查局、10个征收管理分局、1个社保费征集办公室、1个“两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集中心。
2012年,巢湖市地税局承担全省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任务,在机构设置上进行了相应调整,10个征收管理分局分别为:一是纳税服务局,主要是负责城区涉税事项办理;二是风险评估局,主要职责是进行纳税评估。三是重点税源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四是行业税源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源管理;五是税源管理一局,负责卧牛山、天河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一般税源管理;六是税源管理二局,负责亚父、凤凰山办事处区域内的一般税源管理;七是税源管理三局,负责柘皋镇、夏阁镇、苏湾镇、栏杆集镇和庙岗乡区域内的一般税源管理;八是税源管理四局,负责黄麓镇、中庙办事处区域内的一般税源管理;九是税源管理五局,负责中垾镇、烔炀镇区域内的一般税源管理;十是税源管理六局,负责槐林镇、坝镇、银屏镇、散兵镇区域内的一般税源管理。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市辖区内共有税务登记户21716户。2016年上半年累计组织地方税费收入138691万元,其中巢湖市征收121590万元,增长14.06%,完成政府下达年度计划的62.08%。
自1995年起,按省政府要求,巢湖市地方税务局还负责全市10项基金(费)的征集工作(五项社保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这五个险种;其他基金费分别为: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
巢湖市地方税务局相继被评为:安徽省第六、七、八、九、十届“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安徽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连年被巢湖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连续10年被巢湖市评为“政风评议满意单位”;连年被市纪委评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