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变更及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受理、报告备案登记、非正常户解除受理。
2.税务认定管理:对纳税人税费种认定等税务资格的认定受理、即时办理或推送审核后办理、反馈。
3.申报纳税管理:受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解缴、退还税费等业务。
4.优惠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部分减少或全部免除纳税义务的事项。
5.证明办理:为纳税人开具证明其生产经营、纳税情况等税务文书和完税凭证及核销相关文书的业务。
6.宣传咨询: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税务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的宣传咨询、问题解答、培训辅导等服务。
7.权益维护:需求征集与满意度调查、信息查询、服务投诉、法律救济、信用评价、中介服务及监管。
8.文明服务:办税服务厅建设、文明礼仪、应急处置、优质服务。
9.催报催缴:督促、提醒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费)款、报送其他涉税(费)资料和信息。
10.本部门征管资料(含电子化)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等。
11.其他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