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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65.com互联网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07-10-12 17:34 信息来源: 宣传处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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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管理,明确分工和责任,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不得从事赢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性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与政府网站身份不符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  网站信息内容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网站的各项服务、应用功能的开发由市局统一组织。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市局网站办公室(以下简称网站办,其组成人员另行发文)是市局网站的主管部门,具体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市局信息中心提供网站的网络环境、硬件维护和技术支持及数据备份;根据网站办通知及时进行有关结构设计、版面调整;根据岗位分工及信息发布要求,合理分配和设置用户权限。

第五条  网站自编信息上网,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审批,由网站办统一发布。

第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网站信息更新和维护,要明确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做好信息资源组织和发布,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

第三章  网站结构、责任单位和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  网站首页设置暂定为五大板块:新闻公告、纳税服务、政务公开、文化在线、税海导航。各板块以及下设的栏目和内容的安排,充实和调整,由网站办负责。 

    第八条  为确保网上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各栏目信息上网的流程及分工规定如下:

(一)新闻公告板块

“图片新闻”:由编辑部负责,每周至少更新1张。各单位将需要发布的图片在信息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网站办指定的邮箱,经审查后在当日发布。其中图片说明要用电子文档发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图片经适当剪裁后,统一处理成宽为450像素、分辨率为72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随同信息传送来的相关图片一般不得超过5张,禁止不经挑选一次性传送全部未经处理的图片,以免堵塞邮箱。

“地税动态”:由编辑部负责,每周至少更新3条。各单位将需要发布的信息在信息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网站办指定的邮箱,其中文本信息要用电子文档发送,字数一般不超过600字,经审查后在当日发布。

“公告栏”:各单位将需要发布的公告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财经要闻”:由编辑部负责,每周更新8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二)纳税服务板块

“办税指南”、“纳税方式”、“税控装置”:由征管处负责,直接将需发布的内容用电子文档通过后台管理发送到网站上。

“下载中心”、“优惠政策”、“税种简介”:由征管处、税政一处、二处、国际税收处负责,由各相关部门提供涉税表单证书的格式,以及将需发布的内容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

“政策法规”:由法规处负责,将需发布的法规政策用电子文档通过后台管理发送到网站上。

“税务查询”:由征管处和编辑部负责,将需发布的内容用电子文档通过后台管理发送到网站上。

“基金规费”:由基金处负责,将需发布的内容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

(三)政务公开板块

“组织概况”:由人教处负责,将需发布的内容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

“制度公示”:由监察室、征管处负责,将需发布的内容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

“税费收入”:由计会处负责,将需发布的内容经保密办审核后,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

“听证复议”、“税收法制”:由法规处负责,将需发布的法规政策用电子文档通过后台管理发送到网站上。

(四)文化在线板块

包括“在线学习”、“税官论税”、“地税风采”等,由编辑部负责版面编排、内容输入、文字校对及审核发送。各单位将需要发布的领导讲话、学习心得、调研文章、表彰信息、先进事迹等用电子文档传送至网站办公室指定的邮箱,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择优编发。

(五)其他板块

“局长信箱”:由各位局领导打开信箱,分类处理后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应尽快作出解答,并负责回复邮件。

“近期法规公告”:由法规处负责。

“办税地图”:由信息中心负责制作。

“纳税信誉查询”:由征管处、税政二处负责,将需要发布的资料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数据库,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并负责更新。

“服务热线12366”、“发票举报5690057”:由征管处负责。

“税案举报5690119”:由稽查局负责。

“违纪举报5690026”:由监察室负责。

各处室、编辑部对所负责的栏目及内容第一次上网时,要及时反复查看,发现文字错误、编排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改正。

第四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九条  网站办要维护用户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网站的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对外透露用户的任何个人资料。

第十条  网站办要提高网站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网站运行维护部门要制定完善应急措施,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第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网上信息出现安全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提供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网站办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三条  为保证上网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上网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市局对上网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信息时效。主要考核各部门信息采集、网上发布、信息更新、栏目维护是否及时高效。

(二)信息质量。一方面考核发布信息内容的质量,另一方面考核发布信息的编辑和审核质量。

(三)信息数量。考核各部门上网发布信息的数量。

考核采取按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全面地评价各部门上网信息的综合水平。

第十四条  考核工作由网站办负责,按月通报各部门上网信息的数量、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处室、单位和前十名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各单位、各部门上网信息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评,作为评选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388365.com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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