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家中介机构的16个清算项目,坚持税务联系人制度,严把“三关”,推进土地增值税审核。一是联系人初审关。联系人收到中介机构清算资料后,通过“实地核查”与“案头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信息比对,出具意见后交由部门分管负责人初审。二是部门复审关。定期召开由中介机构、特定事项科科长、业务科、审核人员参加的复审会,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讨,共同解决,关口前移。三是领导终审关。分局审理会上,每个项目税务联系人先行汇报,分局领导对复审后上报的清算报告和结论再次审核,提出具体意见,最后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后交业务科落实,真正确保每个清算项目政策口径统一,流程步骤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质量控制统一。(蜀山分局 邹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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