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复业登记
【申请条件】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设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办理材料】
《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办理流程】
【办理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提交资料,制作《停、复业报告书》2份,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3)在征管信息系统中进行复业处理,发现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停、复业登记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4)返还收存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发票领用簿》及发票。
【办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388365.com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皖公网安备 34010002000001号